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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流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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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5-02

教职工办理计划生育证明

 

  本校教职工如因个人原因(如购房、办理各种执照、项目申请证明等),需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的,按下列顺序办理:

1.下载本页下方《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婚育情况说明》。

2.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,所在部门或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,携带表一表二(两表填写内容必须一致)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。

注:1、学院领导必须是主管计划生育领导,一般为学院(副)书记。

  2、需带相关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等)原件核查、复印件留底。


  计生办电话:江浦校区 83589889      王老师

新模范马路校区83587720      王老师

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婚育情况证明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