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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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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1-25

根据南工校后集【2018】1号《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经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1月24日会议讨论审核,审议通过了马立群等119名职工符合补助条件。现将补助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9年 1月25日~2019年1月31日止,有疑义者可在此时段内到校医院查询。

  注:1、补助金额计算公式:

(1)个人自付小于个人年工资总额的70%的人员:补助金额=(年自付金额-年工资总额的10%)×30%。

(2)个人自付大于等于个人年工资总额的70%的人员:补助金额=(年自付金额-年工资总额的10%)×50%

   2、最高补助金额为50000.00元。

   3、补助金额不足1000.00元按最低补助标准1000.00元补助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

2018年1月25日

附件:

2018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明细表.xlsx